“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天津金城银行借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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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团泊”)向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需协调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其名下相应金额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足额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为恒泰汇金上述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恒泰汇金的经营发展,根据上述贷款担保方北方信托的要求,公司为恒泰汇金向北方信托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以其持有的松江团泊100%股权向北方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风景区团泊湖高尔夫球场会馆

  法定代表人:程建通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建筑行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市政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桥梁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松江团泊资产总计2,084,223,572.81元,负债合计2,018,259,003.31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241,422,605.9元,2017年净利润为-46,274,074.7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松江团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3-9

  法定代表人:庞国栋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1,765,071,605.17元,负债合计1,553,932,947.10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91,239,626.66元,2017年净利润为19,083,234.55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恒泰汇金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

  (三)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东

  注册资本:100099.8873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方信托资产总计457,400.41万元,负债合计28,282.73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60,033.2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42,427.8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松江团泊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

  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需协调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其名下相应金额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足额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为恒泰汇金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担保方式:公司为恒泰汇金向北方信托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北方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公司为恒泰汇金向北方信托提供反担保的担保期限为北方信托为恒泰汇金上述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责任后的二十四个月;质押担保期限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2月3日。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玖仟伍佰万元整,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壹拾伍亿贰仟肆佰万元整(含本次发生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5.57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3.6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


2018年11月15日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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